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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协会 编辑:柚子 [2008年03月21日] 浏览:13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全称是石家庄市装饰协会(SJZDA)
第二条 本会是由全市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设计单位,家居装饰装修施工、设计单位,建筑装饰材料科研、生产与经营单位,大专院校的相关专业和个人会员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政策、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和职业道德,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为政府和企业双向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全体会员,同心协力,推动我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四条 根据石政办函(2006)25号文件通知精神,经市民政局(石民社许准变字[2007]第30号文件)审查,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变更为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经团联),接受市民政局和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地址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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