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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协会 编辑:柚子 [2008年03月21日] 浏览:154
1、 享受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
2、 参加装饰行业各级举办的优秀企业、信用等级企业、优秀工程、优秀项目经理、优秀企业家等评比、评审活动。
3、 初审、呈报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室内建筑师、室内设计师认证。统一制作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建筑师资格认证设计图纸专用印章。
4、 办理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证。
5、 参加协会组织、举办和开展的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招商、行业评比、表彰以及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介活动。
6、 免费为会员单位在协会开办的网站、刊物上刊登企业名称。
7、 享受协会有偿服务的优惠政策。
8、 协会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帮助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其他经营者、会员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9、 及时获得政府出台的政策法规及有关信息,帮助会员单位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
10、 参加协会组织的合作交流、学习观摩、出国考察、讲座论坛、招商引资、工程招标、业户推荐、小区展示等活动及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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